(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爆炸下限為39,890毫克/立方米。爆炸極限(體積分數)/%:1.09-7.0相對密度(空氣體= 1): 3.66空氣體密度:零攝氏度時1.293kg/m3;正常情況下,也就是20攝氏度時,取1.205 kg/m 3。那么,爆炸濃度約為3.66 x 1.09/100 = 3.9894kg = 39.89g/m3,爆炸下限為39.89g/m3,即39890mg/m3。
爆炸危險區域是如何劃分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原則是以爆炸性氣體雜質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為依據,按以下規定進行劃分:(1)0區:爆炸性氣體雜質連續出現或持續存在的環境;(2)1區: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和雜質的環境;(3)2區: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爆炸性氣體雜質,或者即使出現,也只是短時間存在的環境;(4)附加區2:當可燃物質可能大量釋放并蔓延到15m以外時,爆炸危險區的規模應劃分為附加區2。
避雷分類怎么規定3.0.1建筑物應按防雷要求,按雷擊事故的主要性質、應用性質、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分為三類。
3.0.2在可能遭受雷擊的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劃為之一類防雷建筑物:
任何制造、應用或儲存爆炸物及其制品的危險建筑物,都會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和爆震,造成極大的破壞和人身傷害。
在0區或20區有爆炸危險的建筑物。
在1區或21區有爆炸危險的建筑物,由電火花引起,會造成巨大的破壞和人身傷害。
3.0.3在可能遭受雷擊的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劃為第二類防雷建筑